您好,欢迎来到3d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法典: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民法典: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来源:3d科技网


法律主观: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Copyright © 2019- 33dwc.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