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
一、工程中标方没签合同怎么处理工程
1、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招标方和对方协商签订合同;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方不签合同
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标书、中标通知书这三个文件的法律性质,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国外有关招投标理论与实践分析,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投标的中标人所作出的无条件承诺,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中标人或者招标人悔标而拒不签订具体合同书的,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企业已依法注销营业执照,丧失法人资格是什么意思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企业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不能再与他人合作了。注销,自觉进行公司注销流程,使企业彻底退出市场。若公司处于吊销状态一直不理的话,那么再次注册公司的时候,必须要走完上一公司的注销流程,清算债务,补交罚款才可,否则不可再次注册公司。公司法人资格丧失的情形包括公司解散、公司破产和公司被合并等等。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投标人的数量。